|
|
|
|
关于开展2003至2005年度学科建设及教学建设责任教授 岗位工作期终考核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3至2005年度学科建设及教学建设责任教授已任期届满,学校将进行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期间岗位工作期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同济大学2002-2003学年岗位聘任及校内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同人【2002】258号),《同济大学2002—2003学年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院系部分)》(同人【2002】261号),《同济大学2002~2003学年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直属单位部分)》(同人【2002】293)。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照“岗位工作合同”(单位已备存),对其自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期间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应突出两个导向:1、加强学术梯队的建设, A、B岗教授应组成人员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学术梯队。2、加强学科建设,强调A、B岗教授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责任。如有未完成岗位工作内容的、未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必备条件的岗位教授, 必须提交书面情况汇报。A、B岗教授的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各单位新一轮学科建设责任教授的设置挂钩,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1、担任责任教授的院长、书记,由学校对其进行考核;2、学校委托各单位对所在单位的A、B岗教授进行考核;3、学校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的A、B岗教授的总结表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学校也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4、学校将在各单位考核的基础上,对A岗教授进行复核。 四、考核上交材料及时间:1、A、B岗教授的“岗位工作总结表”(样表附后,校园网人事处网页可下载),2、各单位对岗位教授考核结果以及必要的书面汇报材料【含电子版】,3、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期间的岗位工作考勤情况。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05年7月15日以前交人事处(行政南楼408室,工作联系电话:65987069,联系人:王金、郑沁露、陆大龙)。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5-6-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