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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务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党代会
1、大会的任务:
(1)听取和审议学校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以及行政工作报告。
(2) 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3)选举下一届党委会、纪委会委员或选举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
2、大会的准备:
(1)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棗四年。因此,在本届党委即将届满时,应召开党委会讨论通过“关于召开下一次党代会的决定”,以及“代表产生办法及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列席人员范围”等事项。
(2)由组织部拟稿,以学校党委名义就召开下一次党代会的报告,报请中共上海市委审批,并抄报国家教育部党组。
(3)党代会原则上由党委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承办,一般应成立大会筹备组,以党办、组织部的同志为主,适当抽调其他部门的有关同志组成。
(4)准备大会文件材料,包括: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行政工作报告、大会选举的有关材料、提交党代会讨论的重要文件材料等。
(5) 召开基层党委(总支)书记会议,向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布置有关工作,印发“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和“代表产生办法”以及列席人员的范围等通知。
(6)各党支部选举出席党代会的代表并汇总到基层党委(总支),交大会筹备组。
(7)各单位组织代表酝酿推荐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8)本届党委酝酿推荐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9)学校党委向上海市委报告大会准备工作情况。
(10)汇集代表名单及代表情况统计表,准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
(11)代表分团、确定临时召集人名单;为各代表团安排联络员,负责分团讨论时的记录。
(12)确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正、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
(13)成立大会秘书处,可分为文件组、会务组、宣传组,分别负责大会各类事项。
(14)接到市委同意召开大会的批复后,大会即可如期举行。
(15)给大会代表发出文件袋,内装: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行政工作报告;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建议);大会代表分团名单及各团临时召集人名单;大会日程和注意事项;大会所需证件(代表证、签到证等)。
(16)向上级党委领导及校内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发请柬。
(17)向列席代表发大会日程和主要报告及列席证。
(18)布置大会会场:
A、主席台上安排主席团成员和到会的上级领导及重要来宾的座位和桌签。
B、在主席台左侧安置发言席。
C、主席台上方悬挂会标(横幅)“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第 次代表大会”。
D、后台幕布正中挂党徽,两侧各插五面红旗。
E、台前摆放鲜花。
F、会场门口设代表签到桌;贵宾休息室门口安排领导、来宾留字处。
G、通知有关部门落实音响、录音、录象、摄影等项工作。
H、请党委领导检查会场。
3、大会正式举行
(1)开幕式前一天召开预备会。
A、通过大会议程。
B、报告党代会准备工作情况。
C、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D、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E、会后各代表团选举正副团长。
(2)预备会议后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A、选举主席团主席;
B、通过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3)举行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开幕式)。
会前向代表发放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议程:
A、主持人宣布“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第 次代表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唱国际歌。
B、致开幕词。
C、听取上届党委工作报告。
D、听取上届纪委工作报告。
E、听取校长作的行政工作报告。
F、上级党委领导讲话,来宾发言。
(4)开幕式后安排2?次代表团分团会议,进行讨论,此间应向代表发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介绍,大会决议(草案)等材料。
讨论内容:
A、审议三个工作报告及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B、讨论选举办法、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大会决议(草案)。
(5)与代表团分团交叉召开2?次主席团会议。
A、听取各代表团汇报讨论工作情况;
B、讨论和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及上届党委提出的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C、听取各代表团汇报候选人酝酿名单并确定本届两个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D、讨论提出和通过大会选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
E、通过大会决议草案。
(6)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进行大会发言。
(7)召开第三次全体代表大会(闭幕式)。
向大会代表发放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介绍、大会决议(草案)(经过代表团讨论的修改稿)。
会议议程:
A、主席团执行主席介绍候选人情况;
B、通过新一届党委和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
C、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及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D、总监票人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E、进行投票选举;
F、计票时,由组织部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党费使用情况;
G、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
H、通过大会决议;
I、致闭幕词,宣布大会闭幕。
4、会后收集、整理出会议提案或代表意见。
5、整理会议材料,立卷归档。党代会档案应永久保存。内容包括:
(1)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及上级党委的批复。
(2)发给代表的全套文件材料及代表证式样。
(3)大会选举结果报告。
(4)大会决议。
(5)开幕词、闭幕词、上级党委领导讲话。
(6)选票式样。
(7)各种会议记录。
(8)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及向上级党委的报告。
(二)常委会
我校党委常委会议的任务是在党委书记主持下(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位常委)讨论决定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会议议题:
(1)学习讨论上级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4)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要点;
(5)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学、科研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安排;
(6)学校重大奖惩事宜的审定及市、部级先进模范称号的审查推荐;
(7)学校行政监察、人事、基建、财务、审计等重要问题的审议;
(8)全校性各种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调整及其主要成员的确定和调整;
(9)学校院、系(所)部处等机构的设置调整及其干部的任免;
(10)书记办公会和校长办公会提请常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
(11)党委书记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确定的程序:
(1)党委常委会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各位常委提出,并在会议前一周的星期四之前提交党办,经常委会主持人审核后列入会议议题。
(2)列入会议的议题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一般要有文字材料,在会前发给各位常委审阅。会上由分管的常委对所列的议题加以说明,特殊情况下也可请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作补充说明。
(3)对未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一般不予讨论。如时间允许,可通报一些重要情况。
3、会务要求:
(1)原则上规定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常委会。
(2)参加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应向各位参加会议人员发出书面通知。
(3)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委常委;非常委的现职校领导;根据会议内容临时邀请的人员。
(4)做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议室、开水等)。
(5)党办主任(副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和简报的整理。
(三)书记办公会
我校书记办公会是在党委书记的主持下(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位副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学校党的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会议议题:
(1)学习党的重要文件;
(2)研究制定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3)党的建设方面各项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4)党委各部门日常主要工作的安排和总结;
(5)研究制定党委常委关于学校党的工作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
(6)研究通报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7)研究学校党内奖惩事宜,提交常委会审定;
(8)党委书记、副书记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2、议题确定的程序:
(1)书记办公会每次会议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提出,经会议主持人审核后列入会议议题。
(2)列入会议的议题,事前要做好准备,一般要有文字草料,会前送到与会人员手中,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几个部门的,事先要征求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
3、会务要求:
(1)书记办公会成员由书记、副书记、党委各部部长、校纪委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党办主任及校工会、校团委负责人组成。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临时由主持人确定。
(2)会前向与会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
(3)党办主任(副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4)准备好会议室、开水。
(四)中心组学习会
1、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结合形势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2、参加人员:现职校级领导、校长助理、校级巡视员等。
3、会务要求:
(1)印发书面通知;
(2)准备学习材料;
(3)党办主任(副主任)负责记录;
(4)会后根据需要整理简报;
(5)准备会议室、开水。
(五)中层党政干部会
1、内容:传达、讨论上级重要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学校重要工作。
2、参加人员:全校副处以上现职党政领导干部。
3、会务要求:
(1)会议前一周的周五前,由“两办”在“一周会议安排一览表”中通知,遇紧急情况时,由“两办”电话通知。
(2)由“两办”负责会议签到。
(3)准备会议场、扩音、开水等。
(4)由“两办”会务秘书负责记录,必要时整理会议简报。
(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内容:根据上级的要求,联系形势和学校工作,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参加人员:校党委正副书记、正副校长、党委常委。
3、会务要求:
(1)发出书面通知;
(2)准备会议室;
(3)党办主任(副主任)负责记录,会后由纪委将记录和报告经党委书记审阅后,上报国家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上海市纪委、监委;上海市教育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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