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同济科技园A楼工程竣工。(2011年10月) ◆2011年5月,彰武校区地下系水利室水槽搬迁工程竣工。(2011年10月) ◆2010年8月,嘉定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楼交付使用。(2010年11月) ◆2010年10月,同济大厦A楼工程竣工(2010年11月) ◆2011年6月,同济新村工会修缮工程竣工。(2010年11月) ◆ ◆ ◆ ◆ ◆ ◆ ◆ ◆ ◆ . .........详情>>> ◆有什么问题请发信至 E_mail: jjc@tongji.edu.cn
基建处是学校领导下,负责规划和实施全校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机构,下设综合科、管理科和总师室。 为了建设嘉定校区(立项时称“同济汽车学院”),学校成立同济汽车学院建设指挥部,基建处是建设指挥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建处履行下例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第二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落实学校的建设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和年度基建计划,根据对当年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编报、落实年度调整计划。 第三条 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 第四条 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编制委托设计文件,办理选址、征地、拆迁等各项事宜。 第五条 审核设计图纸,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组织工程招投标,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做好“三通一平”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 第六条 按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完成竣工项目的总结报告。 第七条 核算各基建项目的用款、用料情况,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工程结算,参与委托工程审价单位。 第八条 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修期内,材料、设备的善后服务工作。 第九条 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 负责全校建筑设施的大修理工作和由此而发生的与大修理有关的一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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