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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来源:文明办 发表时间:12/21/2011 阅读次数:

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

近年来,我校的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和谐校园建设为核心,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宗旨,形成了具有同济特色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相继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我校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