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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校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4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日(星期一),3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日(星期二),10月 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日(星期三),10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7日(星期四),对调日上课课程、教室不变,10月8日、9日、10日上课、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