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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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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格言征集和FLASH大赛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09/29/2004 阅读次数:

一、活动主旨

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力度,打造上海城市名片,本市开展“诚信活动月”系列活动。作为诚信月系列活动之一,8月25日起将举办2004上海学生“诚信”格言征集活动,以求促进当代大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促使青少年树立“诚信为本、信誉为重”观念,共同创造诚信未来。

二、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解放日报、文汇报、IT时报、东方网、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少年日报》、上海交通大学

三、参与对象

在校学生(小学、中学、中专、职校、高职、大学等)

四、活动日程

8月25日—10月15日征集稿件

9月10日接受上传

11月15日评审结束

五、活动具体内容

(一)稿件要求

1、参加活动的学生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和实际感受创作一条能够激励自己及广大市民讲诚信的格言。

2、创作的格言应短小精悍,富有哲理,能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字数不限。

(二)参加形式

1、格言作者可以根据活动要求,在10月15日前,将稿件寄往《少年日报》(长宁路491弄36号,邮编200050)或直接登陆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相关网页直接递交。

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学校、班级)、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2004上海学生‘诚信’主题格言征集活动稿件”。

咨询电话:54662213-4 54662213-5

(三)评审与奖励

活动组织单位将从投稿中产生入围作品,由评审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评审。

活动最后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予以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100元(二、三等奖内分别设置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

六、获奖作品使用宣传

获奖作品将在东方网、上海信息化网站和有关报刊、电台等传媒上予以公布宣传,并刊登获奖作品。

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入围的格言将汇集成书籍出版。

七、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因上传、邮寄过程中的任何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延误,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作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应征者自负,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格言征集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上海“诚信活动月”组委会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2004上海学生“诚信”主题FLASH大赛通知

一、活动主题

言必信、行必果,共同创造诚信未来

二、大赛日程

8月25日至10月15日征集作品

9月10日接受上传

11月15日底评奖结束

三、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小学、中学、中专、职校、高职、大学等)

四、大赛内容

1、创作要求 以FLASH形式宣传“诚信为本 信誉为重”的观念,畅谈发扬传统美德,开创城市新风的感受和体验,抒发对美好未来的理想和憧憬,鞭挞不道德行为,努力带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向上的氛围。

2、形式要求 要求为原创作品,语言幽默,画面精美,喜闻乐见,适于传播。作品采用swf格式,大小在3M以内。

3、参赛方法 参赛者可将作品上传提交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相关网页;或将作品刻录成光盘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兴国路91号甲 邮编:200031 电话:54662213-4 54662213-5)。

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学校、班级)、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4、评奖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专家评审和网友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网友可登陆上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进行投票。

评分标准:

(1)专家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占作品总得分90%) 评分内容及评分比例

a.内容创意(40分):内容突出主题,故事叙述生动,立意新颖独到,情景承接流畅;

b.艺术表现(30分):内容形式和谐,角色设计生动,场景布局合理,艺术感染力强,

c.技术运用(30分):软件运用熟练,技法表达独特,画面连接通顺,字画配音良好。

(2)网友投票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占作品总得分10%) 网友给作品分别打分。网友评分最高的作品是五颗星,得100分,四颗星80分,依次类推,最低一颗星20分。

结合专家评分和网友投票的分数,算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大赛评委团评分×90%+网友投票得分×10%。

5、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胜奖300元(二、三等奖内分别设置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对获奖者还将予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奖作品宣传

获奖作品将在东方网、上海信息化网站和有关报刊、电台等传媒上予以公布宣传,并刊登获奖作品。 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因上传、邮寄过程中的任何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损坏或延误,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作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FLASH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上海市“诚信活动月”组委会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