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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第十九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大赛简章

来源: 发表时间:10/10/2004 阅读次数:

一、 大赛宗旨

本大赛旨在进一步发展同济大学的校园文化,丰富同济学生的课余生活,提供同济歌唱爱好者们一个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平台。在经历了十八年的继承与发扬后,同济大学学生会现将推出第十九届同济大学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二、 大赛流程

本次大赛将分为报名、初赛、复赛(暂定,将视具体情况举办或取消)、决赛四个过程,决赛将从分别经过初赛与复赛的评选从而获得决赛入围资格的参赛选手中最终角逐出同济大学第十九届校园十大歌手。

在参赛选手中,个人、组合、乐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场次或参赛组进行适当的分类。

三、 参赛对象要求

1、 同济大学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 未在同济大学学生会主办的历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中获得奖项的个人、组合、乐队

3、 参赛曲目主题与内容健康

4、 愿意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相关安排和决定

完全符合上述条件者有资格参加本次大赛。

四、 参赛演唱形式

独唱、组合(2~5人)或校园乐队;可在现场舞台允许范围内加以适当的舞台表演者或现场伴奏,组合或乐队参赛恕不接受校外成员报名。

五、 大赛时间

本次大赛举办时间为:2004年10月至12月。

具体各场比赛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 奖励情况

1、 决赛获奖选手将得到奖杯、奖状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2、 决赛获奖选手以及其他参赛选手都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活动

七、报名方式及注意点

1、四平路校区和沪东校区的报名时间与地点:

日期:2004年10月13日至20日,不包括双休日(10月16日和17日)

中午11:40至13:30,和平路报名宣传点

晚上17:30至20:30,和平楼208室

2、沪西校区、嘉定校区、沪北校区的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大赛组委会在各校区的授权单位或组织协助完成报名工作,包括代收报名费等,在10月19日结束报名工作。

3、报名费:RMB 10元

4、报名时所需携带本人证件:同济大学在校学生证或学生卡

5、报名时需完整填写报名表,并注上有效签名。

注:本次大赛不接受比赛现场报名;同济大学第十九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大赛组委会保留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关于各场比赛的具体相关事项届时将另外加以详细说明。

同济大学第十九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组委会

200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