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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继续认真做好我校曹光彪基金资助的申报工作,请各申报者于11月30日前将出席国际会议或交流活动的书面小结、会议相关照片和往返机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以校内内部请示报告的形式交至出境管理科。要求与往年相同:
1、 申请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2、 撰写的本学科高质量论文己被重要的国际会议录用,并至少在分会场宣读;
3、 列入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学科,学校将重点支持;
联系电话:65980212 65983315
人事处
200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