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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来源:新闻中心 发表时间:09/11/2008 阅读次数:

为使广大市民不断增强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有关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定于今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20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10时至10时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除试鸣音响警报外,同时通过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AM:648KHz、FM:105.7 MHz)和手机短信发布防空警报信息。

防空警报试鸣时,各区(县)组织社区、学校进行小规模的防空疏散掩蔽演练。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