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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表时间:10/13/2008 阅读次数:

按照《同济大学关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同人[2005]3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实施的对象为我校在职工作已满一年以上(2007年8月31日之前进校工作的)、已经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即非在职取得学位人员)、且尚未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措施及考核,按照《同济大学关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见人事处网站。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人选并配备导师,申请人材料须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2008年10月27日前请各单位将《同济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申请表》、《申请汇总表》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执行课表、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国际交流等材料的复印件)交到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另外,对于2006年和2007年未获全额资助并且尚未聘为副高及以上职务的青年骨干教师,如在资助期内达到有关考核要求,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于2008年10月27前交到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注:

《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页下载

人事处网站http:// hr.tongji.edu.cn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话:65987069

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南楼2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