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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1年“励志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表时间:09/29/2011 阅读次数:

2011年度第二届“励志之星”评选由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主办,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具有励志成才精神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并在校内外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

一. 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2月

二. 报名(评选)条件

1. 本校在校学生(上一年度获得过各类本科生资助的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爱国情操;

2. 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3. 品学兼优,表现突出,获得各类优秀称号者;

4. 曾受到各类奖助学金资助;

5. 在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感恩回报、志愿服务、志愿参军、见义勇为、慈善义工、校园文化、自主创业、自强不息、抗击灾害等活动中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

三. 报名方式

A、学院推荐:由各学院按以上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积极寻访与挖掘励志典型人物,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推荐表(见附件二)及事迹材料交于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B、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报名自荐表(见附件一)、事迹材料与个人风采照的电子档发送至tjlizhizhixing@163.com(压缩包注名格式统一为“学院-学生姓名-参评资料”)。

C、校内寻访:由评委会依据各项工作中的先进人物进行提名。

六、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6日前

七、评选流程

A、初赛:活动评委会从报名学生中初步评选出若干名“励志之星”候选人入围复赛;

B、复赛:在入围复赛的同学中,通过公开网络投票、评委评选等方式选出决赛入围同学;

C、决赛:在入围决赛的候选人中,通过现场演讲等方式评选出提名奖和“励志之星”。

八、表彰奖励

A、颁发“同济大学2011年度励志之星”荣誉称号;

B、“励志之星”将获得专项奖励;

C、得到相应资助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D、其他后续跟踪资助。

联系人:朱云杰 65980523

司惠文 65981371

附件一: 《同济大学2011年度“励志之星”推荐表》

附件二: 《同济大学2011年度“励志之星”自荐表》

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