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9)
10月27日,我校编制的《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四川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2002年10月,我校城市规划设计院与乐山市签署修编合作协议。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乐山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方向,将乐山城市性质确定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所在地、川西南工商重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总规以乐山中心城区为重点,逐步形成以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井研县为支撑的组团型城市。总规预测,到2010年乐山组团城市的人口规模将达到99万人,中心城区占地面积将达到410平方公里,乐山将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迈进。
专家们认为,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部极具指导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富有创意和特色的规划,引领乐山城市发展的方向,一致同意通过这部规划。要求严格执行总规,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其他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总体规划。专家们认为,对乐山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以乐山古城墙及乐山文庙及嘉州山水为重点,着力丰富厚重的文化底蕴,通过点、线、面、圈,增强文化名城的可视性,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专家们强调,在实施规划中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观,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关系,运用和发挥好城市功能,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
(稿件来源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