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百年校庆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防止个别单位或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制作、销售百年校庆纪念品,5月11日下午,百年校庆筹备办公室联合保卫处、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对四平路校区、沪东校区的校园商品销售网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将四平路校区西南九楼地下室教育超市三店内一家未经授权擅自销售百年校庆纪念衫的摊位进行了查处,查扣印有百年校庆标志的纪念衫100余件。
根据《同济大学百年校庆标志、纪念品、宣传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含有同济大学百年校庆标志或含有'同济大学百年校庆'字样或与同济大学百年校庆主题相关的礼品、纪念品及其他衍生产品均属同济大学百年校庆纪念品,其开发、生产、销售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同济大学所有,学校委托百年校庆筹备办公室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百年校庆纪念品的开发、生产或销售。对于违反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学校将坚决予以处理,并追究其行政、经济及有关的法律责任。学校将于近期推出一系列百年校庆纪念品,并逐步设立专柜和专卖店进行校园销售。对于未经许可的校庆纪念品开发、销售行为,学校将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同时,也希望广大校友及在校师生到指定销售点购买百年校庆纪念品,保障合法权益,并及时举报类似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