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召开校长专题会议,讨论“十一五”期间学校科研管理改革相关问题。校领导周家伦、万钢、李永盛、杨东援、陈小龙以及有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出席,副校长杨东援主持会议。
会议一致同意科技处提出的关于对科研管理实行“任务分摊、重心下移”的思路,对新一轮教师科研业绩考核修订方案也原则认可。
学校“十一五”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南,面向国际前沿和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需求,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加强基础性研究,促进学科交叉与技术集成,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着力发展科技平台,培养科技拔尖人才,构建优秀团队,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走有特色、跨越式、可持续的科技工作发展之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工作思路: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调控力度,以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和重点科研基地为抓手,形成前瞻性和系统性研究环境,不断提高我校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学校科技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科研经费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科研项目层次和质量明显提高,重大科研项目明显增加;形成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建立5-10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养2-3个国家自然基金委、教育部创新群体(团队);实现军工、信息、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等科研跨越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初步形成有特色、可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体系框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学校将制定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希望通过政策杠杆,加强绩效管理,加强服务与组织,在“引”和“逼”两个方面产生效果,经过一段时期的实施,最终实现“提升科研层次和质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目标。
具体而言,在“逼”的方面,学校将采取措施,更充分发挥院系二级管理职能,实行科研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在设定学校年度科研总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原则设定院系年度科研任务目标项和目标值,院系依据年度科研任务目标项和目标值以及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院系自身的教师考核体系指标。学校评估院按照院系的科研任务目标项和目标值进行年度目标评估,依据目标评估的绩效修改院系下一年度的岗位津贴总量增减及科技发展基金系数。
加大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中纵向科研经费、重大科研成果的权重,提高业绩考核标准,注重科研业绩质量,进行严格科学的考核。
学校目前考虑的指导标准是将1个业绩点对应的业绩分由原来的25分提高至40分。一个考核周期内,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必须完成相应的业绩点,方可算考核合格。对没有完成岗位规定科研业绩的教师,考虑实行岗位降级、取消研究生招生资格以及网上公布等惩罚措施。
在“引”的方面,学校考虑以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和重点科研基地为抓手,加强科技服务与组织,提前部署,重点支持,引导和促进教师进行前瞻性、系统性、基础性环境,不断提高我校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