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马锦明、附属同济医院院长王乐民签署了《同济大学委托同济医院管理同济分院》的协议,常务副校长李永盛及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李永盛副校长在仪式上就移交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作了有关指示。
同济分院(原校医院)是一家具有“二级医院”资质的医院,长期以来负责全校师生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同时还承担了部分社会医疗职能。为了提高同济分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创造和谐、健康的校园。去年学校领导多次对同济分院进行了调研,并多次召开校长专题会议,就同济分院的管理体制、人事、财务、资产、组织机构、所承担的职能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形成了有关决议。同济分院归属同济医院后将全面提升其原有功能,以“小综合和特色专科相结合”为目标,逐步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使全校师生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提高社会知名度,逐步优化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