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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

来源:纪委 发表时间:06/20/2007 阅读次数:

6月19日,学校按照教育部、上海市委、市纪委和科教党委的部署,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周家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富明,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赵培忠,各基层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和校纪委委员等出席。会议由姜富明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由赵培忠同志传达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就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等作出部署提出了要求。

随后,姜富明同志就中纪委《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作了介绍,对我校做好《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自查、带头落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和纪委的作用,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深刻学习领会,抓好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旗帜鲜明,刻不容缓地抓好《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准确掌握《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抓紧布置,认真稳妥的开展自查自纠。要把握好政策界限、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凡有《若干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并立即纠正。四是对重点领域要加强自查力度,如财务、基建、人事、招生等,对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组织调查了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五是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制度建设。要结合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权钱交易的长效机制。

校党委书记周家伦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对外交往、对外联系越来越多,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也会逐步蔓延到学校,影响着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全校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坚决落实。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做到“人人熟知内容,个个接受教育”,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若干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好表率,不仅带头开展自查自纠,还要抓好本单位对《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他强调,规定的落实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密结合,要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