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礼堂、报告厅、会议室等接待场所的功能作用和使用效益,对学校的礼堂、会场进行资源整合统一使用、专业运作规范管理,学校日前出台了礼堂、会场管理办法。
学校委托后勤集团会务中心对校内礼堂、报告厅等接待场所,按企业化模式运作一体化管理服务;由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与后勤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负责对会务中心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和协调。管理办法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目标与原则:礼堂、会场主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交往服务。在保证校内使用的基础上,适度规范的拓展社会市场,对外开展会务服务,提高效益。
职责与权限:大礼堂、129礼堂、嘉定600人报告厅首先要保证全校性大型活动的使用。由校办、党办、校工会、学生处(含团委、研工部)提出每年基本使用计划交会务中心安排,计划外使用由以上四个部门归口审定后书面通知会务中心提前准备。
收费标准:会场收费(指会场租费含茶水及附表中所列设备)标准分校外价、校内产业价、校内价、成本价四种。其它设备和各种各类服务(会标、席卡、鲜花、茶歇等)收费标准,由会务中心按学校审定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规范收费。
补贴规定:为突出为学院服务,学校根据各学院规模和所在校区按校内价标准,定额补贴各学院会场使用额度,学校补贴各学院的会场免费额度,免费额度可在除大礼堂外各类会场通用,当年有效,不得出售、转让。同时四平校区行政楼、中法中心、科研综合楼和嘉定行政楼都有指定的会议室仍由物业公司管理,供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