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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8)
前不久,保卫处治安科与学生处、后勤集团共同研究,成立了大学生义务社区保安队。首批大学生义务社区保安队员16人日前已在西北三楼、西北五楼等地段进行了试点工作。
大学生义务社区保安队队长由治安科负责同志兼任,这支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治安防范宣传),提醒(关门关窗、火电小心),报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这是继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后我校又一支重要的校园安全防护学生力量,对维护校园治安、增强自我防范发挥积极作用。
(稿件来源: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