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3)
日前,受苏州市计委委托,我校负责编制的《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论证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金鉴明、金涌等生态城市建设方面的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会,对《纲要》提出了自己的评审意见。大家普遍认为,《纲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达到了国内同类规划的领先水平,可作为全国地级生态市建设的典范。
所谓生态城市建设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发展,努力建设一个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在系统分析苏州建设生态市的优势、制约因素和生态承载力的基础上,确定了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各阶段目标。
据了解,《纲要》紧密结合苏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立足于'长江三角洲'和'上海大都市圈'的战略高度,明确苏州市生态市建设的近期、中期和远期计划。具体目标分为:一是近期目标(2003-2007年)―――生态市雏形: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生态市建设标准。生态经济在工业、农业及第三产业中初步实施;安全的生态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总体改善。二是中期目标(2008-2010年)―――生态市成型: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生态市建设标准。生态经济在工业、农业及第三产业中得到相当程度实施;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社会基本成型。三是远期目标(2011-2020年)―――国际知名的现代水乡园林型生态市:全面达到《纲要》提出的苏州生态市建设标准。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全面实施,生态良性循环,生态社会成型。苏州真正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生态优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环境高度和谐统一的'人间天堂'。
(稿件来源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