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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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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见习”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新闻中心 发表时间:02/12/2009 阅读次数:

你想创业吗?

你担心没有创业经验而失败吗?

你想与正在创业的师兄师姐零距离接触吗?

你想进入创业企业,学习创业的实战经验吗?

来吧,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会正在为你提供这样的机会!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见习”项目,为大学生提供千余个创业企业见习机会,学生将在见习中通过一系列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和自主创业竞争力。见习期满后,优秀创业见习人员在正式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时可获得加分。

一、创业见习申请人资格

1. 同济大学毕业两年以内未就业的大学生;

2.诚信守法、品学兼优、能够按时完成学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的大三/大四或在校研究生。

3.有创业想法和准备,愿通过创业见习提高实践能力。

二、申请办法和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即日起可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创业见习申请表,交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12室)。

2.经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会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在落实见习企业后,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进入创业企业开始见习。

3.创业见习期中,见习人员参加创业知识教育和培训活动,见习结束后,对见习情况进行小结。对于按照规定完成见习的人员,给予发放见习补贴。对于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将予以颁发证书。

有意向的同学即日起携学生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填写好的创业见习申请表(可到市基金会网站www.stefg.org下载)至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12室)报名。同时,也可至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会(行政北楼406室)进行咨询。

三、受理时间

1.“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见习”项目常年接受报名、分批应聘见习岗位;

2.咨询与申请:即日起接受咨询与申请,首批岗位应聘截至时间:2009年2月28日。

四、咨询联系

1.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5980046

2.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行政北楼406室)

联系人:段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65981003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会

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