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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组织部 发表时间:03/02/2016 阅读次数:

同济大学创建于1907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确定了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同济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规定,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人文学院院长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须满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熟悉高等教育和学科建设,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在相关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聘任等程序进行。

四、工资及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其工资等有关待遇按照同济大学相关规定确定。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下列材料进行报名(请做好备份,有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附后);

(2)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面试时需带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200092

电子邮件:zzp@tongji.edu.cn

咨询电话:021-65987668

传 真:021-65985368

联 系 人:石成 蒋荻

本公告由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

报名登记表